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湯瑪斯。阿奎那的五路論證
第一路論證
物體的「運動」是受到其他運作所推動的,
沒有生命的物體如沙子石頭,會受到風吹水流而運動,
就算是生物,也需要食物的能量來推動,
推導出一個結果,
1.所有物體都是被前一個(或多個)物體推動的,
這樣一個推一個的序列可以循著時間一直往前追溯,
沒有盡頭。
2.物體一個推一個的序列若循著時間往前追溯,
可以追溯到一個盡頭,
站在盡頭的是當初推動所有其他東西的
【自身不受推動的推動者】(unmoved mover)
第二路論證
討論的不是運動,而是存在,
每個存在的事物,都有其存在的原因,
山是板塊推擠而成的,
雨是水氣凝結而成的,
1.所有存在物的存在都是被某個(或多個)存在物導致的,
這樣「一個導致一個存在」的序列可以循著時間一直往前追溯,
沒有盡頭。
2.存在物「一個導致一個存在」的序列若循著時間往前追溯,
可以追溯到一個盡頭,
站在盡頭的是一個「永恆的存在」:
它有能力導致'其他物體存在,
但自身的存在則不需要被【導致】。
這個【自身不受推動的推動者】便是上帝,
如果不接受上帝的存在,
就必須要承認推動是向前無限延伸的,
或許有人會認為這個【自身不受推動的推動者】不一定是上帝,
這就要回到第一畫所說的【定義】的概念,
這個【自身不受推動的推動者】可以不稱呼祂為上帝,
但祂所代表的意義是能被理解的,
一切的初始便是【第一因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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